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组织起草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等重要材料。
(四)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巡察整改工作、移交问题线索及事项等进行督办。
(五)负责巡察数据分析、信息处理和宣传公开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调配、任免、监督和管理。
(七)完成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安多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是中共安多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为正科级,列县委工作机关序列。
三、办公地址
安多县党政楼1楼
四、办公时间
夏季:9:30-12:30(上午);15:30-18:30(下午) 冬季:10:00-13:00(上午);15:30-18:30(下午)
五、联系方式
0896—2662575
六、负责人
何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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