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全总执委会议和西藏自治区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以及市工会代表大会、县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任务,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权服务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和县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诉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修订,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研究。指导全县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五)加强工会组织对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构建以精准帮扶为重点的服务职工体系,建立健全工会系统服务职工网络载体。
(六)加强县总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研究全县产业工会的设立和管理。负责工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七)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县劳模的推荐、评选。负责我县全国劳模、自治区劳模、市劳模和县劳模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我县全国、全区“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的推荐、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安多县总工会(以下简称县总工会),是县委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是安多地方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
三、办公地址
安多县人政楼4楼
四、办公时间
夏季:9:30-12:30(上午);15:30-18:30(下午) 冬季:10:00-13:00(上午);15:30-18:30(下午)
五、联系方式
0896-3662196
六、负责人
次旦央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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