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县信访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县委对信访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自治区、那曲市有关规定。
(二)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县委、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三)负责办理自治区信访局和市、县领导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其他县(区)转办的群众来信来访事项。负责向各乡(镇)和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四)负责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报送、发布。
(五)负责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综合协调处理全县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乡(镇)和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承担全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安多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乡村产业发展局牌子。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内容。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的统筹协调。
三、办公地址:安多县司法局。
四、办公时间:夏季9:30-12:30,15:30-18:30;冬季:10:00-13:00,15:30-18:30。
五、联系方式:0896-3662135。
六、负责人:平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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