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安多县绝户草场资源管理,保障牧民群众合法权益,统筹解决草场承包后本集体经济组织中无草场或草场不足牧民的草场需求,确保绝户草场“得到充分利用和管护”,我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县域草原资源现状及牧民生产生活实际,起草《安多县绝户草场处置实施意见(试行)》,现向全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10月14日。
通信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安多县帕那镇文化路3号
传真请发至0896-3663569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责任编辑:安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